《明史》是我国古代二十四史之一,由清代史学家张廷玉等人编纂,该书于乾隆四年(1739年)由武英殿正式刊行,共三百三十二卷,分为本纪、志、表、列传四部分,是我国古代史学著作中的瑰宝。
作者:张廷玉
出版社:武英殿
出版时间:乾隆四年(1739年)
《明史》作为一部详实、全面记载明朝历史的巨著,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,全书共分为四部分,具体如下:
一、本纪:记载了明朝自洪武元年(1368年)至崇祯十七年(1644年)共277年的历史,包括帝王的即位、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文化等方面的重大事件。
二、志:记载了明朝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宗教、天文、地理、艺术、工艺等方面的制度、风俗、习惯等,共分为十四志。
三、表:以表格形式简要记载了明朝的世系、年号、官职、科举、兵制、刑法、财政、礼仪等方面的基本情况。
四、列传:记载了明朝的功臣、名士、异人、外戚、宦官等人物的生平事迹,共计一百一十六卷。
《明史》在编纂过程中,采用了多种史料,如正史、野史、方志、笔记、碑刻等,力求做到真实、客观、全面,以下是《明史》的一些篇章内容:
1、本纪:洪武元年,朱元璋建立明朝,定都南京,他采取一系列措施,加强中央集权,巩固统治地位,洪武十三年,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,进一步强化皇权。
2、志:记载了明朝的政治制度、经济制度、科举制度、军事制度、刑法制度等方面的内容,如《官制志》详细记载了明朝的官职设置、官职变迁、官员选拔等方面的制度;《食货志》则记载了明朝的财政、税收、货币等方面的制度。
3、表:以表格形式简要记载了明朝的世系、年号、官职、科举、兵制、刑法、财政、礼仪等方面的基本情况,如《世系表》记载了明朝皇室的世系关系;《科举表》则记载了明朝科举制度的发展历程。
4、列传:记载了明朝的功臣、名士、异人、外戚、宦官等人物的生平事迹,如《张居正传》详细记载了张居正的生平事迹及其在明朝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方面的贡献。
《明史》作为一部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著作,对于研究明朝历史、了解我国古代社会制度、风俗习惯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,它不仅是我国古代史学的重要成果,也是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。